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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选修的通知
[ 作者:管理员  来自: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04-11  点击数:   ]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选修的通知

 

各学院:

现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选修工作做如下安排:

1.4月10日—4月13日,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指导教师登录宁大内网信息门户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后,进入开放实验室系统/课程管理,开设本学期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填写开放地点和开放时间。

2.4月14日—4月17日,学院对项目开设情况进行审核。

3.4月18日—4月25日,学生登录宁大内网信息门户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后,进入开放实验室系统,进行项目选修;指导教师登录系统对选修学生进行遴选,确定选修学生名单(指导教师未明确退回的,在时间截止后默认为同意学生选修)。

期间,学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询选修进展,选修于4月25日16:00前截止。

4.4月27日起,选修学生与指导老师联系,预约确定实验时间、地点,按照要求参加实验。

5.根据《宁波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宁大政[2011]33号)文件相关规定,为保证开放实验的质量,每个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的同期选修人数不得超过5人;须团队合作且团队成员有明确分工的项目,同期选修团队不得超过3个,每个团队选修人数不得超过5人;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最多不得超过15人,团队不超过5个。请指导教师严格控制选修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开设选择及对人数可进行删减。每位学生每学期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一般以能获得1个开放实验学分为限,各学院应严格审查把关。同时,学院和实验室应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实验进展情况,建立开放实验档案。

本学期起,创新性开放实验管理系统在ehall.nbu.edu.cn新平台启用。

 

附件:开放实验室系统操作手册

教 务 处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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