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4月海运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自查的通知
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
为保证我院教学、科研实验的正常开展,请各实验室对所管辖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开展安全、卫生自查工作。
检查内容涉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情况、各级实验室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消防电器安全、危险化学品及生物类管制药品规范使用、特种设备使用等常规项目进行检查。
本月是我校年度特种设备清查月,各部门需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宁波大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对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严格规范使用特种设备。清查内容包括:(1)需要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是否注册,注册后检验情况(对于不需要注册使用的特种设备也需填表备案)。(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及操作人员培训需求情况。(3)气体钢瓶使用规范情况(包括气体充装单位是否有国家颁发的资质,使用中气瓶是否固定等)。
本月在特种设备清查的基础上,全校各实验室统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需求,包括压力容器(气瓶)操作、电梯管理或操作、起重机械管理或操作等等。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需要注意教师在教学、科研中如需用到特种设备的本人首先必须参加相关培训取证、在校研究生等如需独立操作特种设备的也一定需要参加培训取证。对培训需求人数多的项目如压力容器操作培训,为方便师生参加培训学校按惯例准备在5月请培训机构进校培训。
请各实验室做好自查工作,并于
4月
14日
下班前将自查表、特种设备的汇总表以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需求表交中心实验室,并发电子邮件至zhangjian@nbu.edu.cn,学院将组织进行各实验室巡查(请各科研实验室各派一名研究生参加)。
海运学院中心实验室
2017
年4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