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至4月30日期间,我院共有79名学生存在电动车违章骑行行为,主要违规情形包括骑行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等,其中8名同学出现2次以上违规。此类行为不仅违反了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现对相关违章行为进行通报。具体名单见附件。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请同学们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骑行电动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坚决杜绝违规载人、超速行驶、逆行等危险行为,做到文明骑行、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