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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下半年(理工科)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情况的通报
[ 作者:管理员  来自: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2-11-28  点击数: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除险保安”专项工作要求,积极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平稳有序。经研究决定,经统一部署,学校于2022年9月至10月期间,面向全校13家理工科学院、研究院(所)组织开展了2022年下半年(理工科)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依据与检查方法

此次检查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会同保卫处、在甬其他高校专家老师组成检查组,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采取台账资料书面自查完善与实验场所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检查项目包括①责任体系、②规章制度、③安全宣传教育、④安全检查、⑤实验场所、⑥安全设施、⑦基础安全、⑧化学安全、⑨生物安全、⑩辐射安全与核材料管制、⑪机电等安全、⑫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共计十二个大项内容。

二、发现问题与整改情况

实验场所现场实地检查情况:此次全面检查共发现涉安全隐患实验室(区域)70间,下发整改通知70份,实际安全隐患问题约118项。13家检查单位中,涉安全隐患单位12家,1家单位无明确安全隐患。主要问题隐患涉及标签标识15项(含警示标识、化学试剂标签、危废标签等)、管制类危化品11项、气瓶气体6项、消防安全规范21项等四个实验室安全领域。以上隐患问题及意见建议均已向相关单位逐一下发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反馈意见,并限期整改。

实验室安全台账自查完善情况:以上半年台账资料核查为基础,此次下半年台账资料检查形式转为各单位自行完善核查,重点要求完善补充责任体系更新、规章制度完善修订、新入职教职工/新进入实验室学生责任书签订、实验场所划分调整等相关台账资料内容。

各单位对此次全面检查工作高度重视,相关实验室接到反馈意见后,认真对待,积极整改,截止10月20日,本次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已整改完成108项,真题整改完成率92%。另10项已制定整改计划,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持续跟踪整改进度。

2022年下半年(理工科)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

检查单位

安全隐患总数/项

重点危险源安全隐患数/项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4

1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13

6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5

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0

3

土木工程与地理环境学院

1

0

海运学院

2

0

海洋学院

7

3

食品与药学学院

7

0

医学院

7

1

高等技术研究院

4

0

新药技术研究院

3

1

植物病毒学研究所

2

0

海洋工程研究院

0

0

具体公布如下:

三、主要成效与先进单位

通过对全面检查中各类安全隐患问题查处情况的汇总整理,结合台账资料分析,目前大部分单位对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较为重视。此次检查的理工科单位中,土环学院、海运学院、海工院等3家单位整体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良好,在此次检查过程中均未发现较大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

四、存在主要问题

近年来,实验室安全检查指标严格程度不断加强,部分典型安全隐患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部分共性安全隐患问题仍然存在。

实验室共性安全隐患问题如下:

1. 标签标识张贴:此次检查发现涉警示标识、化学试剂标签、危废标签等各类标签标识问题15项,主要包括:配电箱、高温高压仪器设备未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化学试剂样品、实验用瓶装水未张贴化学试剂标签,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未张贴学校统一危废标签。

2. 管制类危化品:此次检查发现涉管制类危化品安全隐患11项。个别实验室师生管制类危化品安全意识仍然淡薄,疏忽大意时有发生,管制类危化品使用登记未严格做到“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双人登记”。

3. 气瓶气体:此次检查发现涉气瓶气体安全隐患6项,主要包括:气体钢瓶状态标识不准确、固定不规范,易燃易爆危险性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尚未配足配全,气路管线拼接搭设不规范。

4. 水电及设施等消防安全规范:此次检查发现涉消防安全隐患21项。主要包括:涉过夜实验场所未装配监控及烟雾报警装置,用电接线板过载,易燃性杂物堆积,灭火器种类配置不足,安全出口违规堵塞,灭火器批量过期,灭火器月度巡检登记记录未严格落实。

五、下阶段主要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整改,积极巩固安全检查成效。针对检查中暴露的共性问题隐患,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在刚刚组织开展的5月份实验室安全月度自查中,对照共性、多发安全隐患问题,逐间实验室开展排查,全面巩固安全检查成效。发挥学院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逐级到位。下阶段,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确保实现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闭环管理。

2.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实验过程安全管理。二级单位是实验室安全的责任主体,各项安全工作最终都要落实到二级单位。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健全学院内部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课题组、每一间实验室、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与此同时,要时刻牢固树立“安全底线 安全红线”警示意识,常规实验须做到“五个严禁”,危险性较大实验须做到“四个必须”过夜实验须做到“三个保障”,不断强化对实验过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3.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危化品安全规范管理。危化品管理作为实验室安全领域的重中之重,危险系数居高不下。其不仅包括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危化品,同样涉及各类易燃易爆有毒试剂、气体等一般危化品,各单位、各实验室须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进一步提升师生危化品安全意识,确保危化品储存及使用规范、安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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