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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国庆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 作者:管理员  来自: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2-09-29  点击数:   ]


学院各部门,全体老师、同学:

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关于2022年国庆节放假值班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保障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疫情防控,落实各项防疫要求。9月26日,市海曙区发现1例阳性本土病例,目前存在社会面传播风险。按照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广大师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做好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和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机制。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无论是从思想上还是行动上绝不放松。学工办要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师生出行要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要求。外来人员原则上不进校园,确定因业务需要的,须“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学院各部门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认真对照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安全责任,重点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整治工作,逐条抓好落实,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余盲区。强化安全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制,在假期期间举行的各类活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疫情管控措施。对国庆期间暂不使用的实验室、办公室等要切断电(水)源,贴上封条。对技防设施在放假前进行性能检测,确保假期正常运行。国庆期间若有师生要在校进行实验研究的,要做好备案工作,落实安全责任人。

    三、强化安全教育,提升防范能力。院办、学工办、发展部要做好师生员工、培训学员假期期间以疫情防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网络诈骗、防溺水、防毒品、防邪教、防暴恐、防校园欺凌和暴力、防盗抢、防传销、防疾病和防汛抗台等方面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和安全提示。提醒师生要自重自爱,不参与邪教、宗教的非法活动;不参与传销活动;不涉足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留校学生,尤其是留学生、少数民族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做好留校学生生活保障,确保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四、各部门在放假前、假期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在检查过程中要做到“严”和“细”,严防走过场。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在放假前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细致自查,认真查找实验室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全面检查实验室门、窗、水、电、气及相关消防配套设施,对危险化学品、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储存、保管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级分类,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努力把“看不到”“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视线,做到“举一反三”,逐项明确隐患整改要求与负责人员。加强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与干预,防止学生发生极端心理危机事件。要密切关注传染病传播情况,如有发生疫情要立即上报疾控部门科学处置。

五、学工办要加强留校学生管理,切实掌握留校学生情况,加强对留校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动态。教育留校学生,在寝室内勿使用明火或使用违规电器等,切实做好防火工作;集体宿舍不得随意留宿校外人员。发展部要对假期培训做好合理安排,对培训开班情况及时按规定上报。做好外籍教师、留学生假期中的工作安排和服务管理,确保外籍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涉外事件发生。

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假期期间值班教师要尽职尽责,确保通信畅通。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遇到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党办、保卫处报告,不得漏报、迟报和不报。

    七、由院办负责对门卫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门卫尽职尽责做好楼宇的安全保卫工作,严禁擅自关闭技防设备电源,搬动、拆卸技防设备。

宁波大学海运学院

                                                                                                            202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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