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宁波大学海运学院大学生创业导师的通知
为推动学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激发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激情,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现面向社会征集有经验且有意愿参与创业服务的企业家、专家、学者等,作为宁波大学海运学院的大学生创业导师。
一、选聘条件
(一)身心健康,热爱创业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创业指导工作;
(二)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
(三)在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并具有丰富的授课、指导经验;
(四)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企业界特别要求拥有单位高层领导工作经历,尤其是具有自主创业成功经验或企业经营管理经验;
(六)具有5年以上创业投资经验,有较强整合创业资源能力的投资专家、天使投资人。
(七)能够积极参加我院创业指导活动,并能较好完成指导工作。
二、导师职责
(一)根据学院安排开展授课或讲座,帮助大学生增长创业知识,储备创业技能,理清创业思路,避免创业盲目性。
(二)帮助创业者形成创业项目构想,并指导其对未来企业的产品、客户、市场发展前景和商业模式等作出明确的定位和发展规划;
(三)就创业者在创业实践中所涉及的知识、政策、法规及各种常见的问题提供咨询和解答;
(四)为创业者提供项目论证服务,指导开展项目市场调研、项目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投资效益预测等;
(五)为创业者分析和确定创业资金需求,协助完成创业融资所需的商业计划书,提供融资和引资方面的洽谈和对接服务等;
(六)采用专题指导、定期沟通和长期顾问等方式,协助创业者应对和解决创业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帮助创业者开办企业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
(七)为开办和初创企业的创业者提供咨询服务。
三、选聘方式
大学生创业导师的聘任主要通过自荐,行业推荐、邀请的方式进行,聘任周期为两年。
请导师候选人认真填写《宁波大学海运学院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表》并盖章,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推荐表及作证材料扫描的电子稿发送至2318197536@qq.com。学院将于选聘后为“创业导师”颁发聘书。
宁波大学海运学院
2018年7月14日
宁波大学海运学院创业导师申请表
姓 名
|
|
性别
|
|
政治面貌
|
|
照片
(1寸)
|
工作单位
|
|
现任职务
|
|
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
|
|
电子邮箱
|
|
手机
|
|
工作经历
及特长
|
(约500~800字),可附页
|
奖励及成果
|
(包括担任各类社会组织、机构相关职务情况,获得荣誉等),可附页
|
推荐单位
意见
|
(签章/名)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两份,请附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并附相关资质、荣誉等佐证材料扫描的电子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