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院一学子获宁波大学2023年度“宁大潮音”思政微课大赛二等奖[2023-03-21 10:09]   我院组织国际学生参加2023宁波中东欧帆船赛体验活动[2023-03-14 10:38]   我院与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宁波航标处签署合作协议[2023-03-10 09:10]   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向海运学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2023-03-10 08:30]   研究生第三党支部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23-03-07 10:40]    
    
你的位置: 首页>>学生工作>>学工通知>>正文

关于征集宁波大学海运学院创业导师的通知
[ 作者:管理员  来自: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8-07-24  点击数:   ]


关于征集宁波大学海运学院大学生创业导师的通知

 

为推动学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激发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激情,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现面向社会征集有经验且有意愿参与创业服务的企业家、专家、学者等,作为宁波大学海运学院的大学生创业导师。

一、选聘条件

(一)身心健康,热爱创业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创业指导工作;

(二)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

(三)在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并具有丰富的授课、指导经验;

(四)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企业界特别要求拥有单位高层领导工作经历,尤其是具有自主创业成功经验或企业经营管理经验;

(六)具有5年以上创业投资经验,有较强整合创业资源能力的投资专家、天使投资人。

(七)能够积极参加我院创业指导活动,并能较好完成指导工作。

二、导师职责

(一)根据学院安排开展授课或讲座,帮助大学生增长创业知识,储备创业技能,理清创业思路,避免创业盲目性。

(二)帮助创业者形成创业项目构想,并指导其对未来企业的产品、客户、市场发展前景和商业模式等作出明确的定位和发展规划;

(三)就创业者在创业实践中所涉及的知识、政策、法规及各种常见的问题提供咨询和解答;

(四)为创业者提供项目论证服务,指导开展项目市场调研、项目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投资效益预测等;

(五)为创业者分析和确定创业资金需求,协助完成创业融资所需的商业计划书,提供融资和引资方面的洽谈和对接服务等;

(六)采用专题指导、定期沟通和长期顾问等方式,协助创业者应对和解决创业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帮助创业者开办企业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

(七)为开办和初创企业的创业者提供咨询服务。

三、选聘方式

大学生创业导师的聘任主要通过自荐,行业推荐、邀请的方式进行,聘任周期为两年。

请导师候选人认真填写《宁波大学海运学院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表》并盖章,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推荐表及作证材料扫描的电子稿发送至2318197536@qq.com。学院将于选聘后为“创业导师”颁发聘书。

宁波大学海运学院

2018年7月14日
  


宁波大学海运学院创业导师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貌

 

照片

(1寸)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

 

电子邮

 

手机

 

工作经历

及特长

(约500~800字),可附页

 

 

 

 

 

奖励及成果

(包括担任各类社会组织、机构相关职务情况,获得荣誉等),可附页

 

 

推荐单位

意见

                     

(签章/名)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请附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并附相关资质、荣誉等佐证材料扫描的电子稿。


关闭

上一篇: 宁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2019年创业班开班报名通知
下一篇: 关于海运学院2018届毕业生离校安排的通知

网管信箱 | 登录管理
宁波大学海运学院 © 版权所有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宗瑞航海楼 邮编:315211 请使用IE6.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 技术支持:宏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