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评估认定,我院开展长江《海船船员内航线行驶资格证明》培训,培训结束后由江苏海事局组织在我院进行考试评估,考试评估合格者由江苏海事局签发单独的《资格证明》,持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驾驶人员可持《资格证明》,按要求驾船进出长江港口(每船二本,可不再申请引航员引航)。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航行的主要法规、条例,长江航行相关法规及《航道与引航》、《避碰与信号》、《职务与法规》等。 培训对象:三副及以上船舶驾驶员、船长(有半年或10个单航次以上长江航行资历) 培训时间:报考长江江苏段以上航线的,培训时间13天,考试1天,评估3天,共计17天。报考江苏段的7天。 培训计划: 1~2期/月。 联系电话:87600515 87600643 传真电话:87600515 联系人:胡老师 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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